因无法与学生本人取得联系,用其他方式亦无法送达,现将《华东理工大学关于给予蒋文明同学退学处理的决定》(校研〔2023〕33号)予以公告。公告期2023年10月13日至2023年10月19日,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。
学生若对退学处理决定有异议,请在10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。
附件:《华东理工大学关于给予蒋文明同学退学处理的决定》(校研〔2023〕33号)
华东理工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
2023 年 10 月 13 日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23-10-13浏览次数:10
因无法与学生本人取得联系,用其他方式亦无法送达,现将《华东理工大学关于给予蒋文明同学退学处理的决定》(校研〔2023〕33号)予以公告。公告期2023年10月13日至2023年10月19日,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。
学生若对退学处理决定有异议,请在10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。
附件:《华东理工大学关于给予蒋文明同学退学处理的决定》(校研〔2023〕33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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