华东理工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年学术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,将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。根据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学术博士研究生复试的实际情况,具体实施细则如下:
(一)考生参加复试须提供的材料
1. 身份证原件
2. 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(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原件,无硕士学历的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原件)
(二)时间安排
博士复试时间:控制科学与工程: 5月13日早上8:00开始
计算机科学与技术:5月13日早上8:30开始
(三)复试形式和复试机构
1. 复试形式:采用线下复试形式
2. 复试机构:由学院设立“综合考核专家组”(由不少于5名博导组成),对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。考核形式为面试,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,根据本学科特色确定复试内容,包括对考生专业素质与能力、综合素质、外语水平及培养潜质的考核。
综合考核分为专业基础、专业综合和综合能力三部分,每部分满分为100分,任一部分成绩在60分以下视为考核不合格,不得录取。
(1)专业基础(100分):以学术报告(PPT)形式介绍攻读硕士学位或工作期间的研究工作及取得的学术成果等。报告时间约10分钟。
(2)专业综合(100分):面试小组就考生申请阶段提交的材料和现场所作的报告(PPT)的相关问题进行提问,依据考生的表现情况打分。时间约10分钟。
(3)综合能力(100分):包括专业英语、人文素质、交流表达、培养潜质等对学生综合能力进行评价。时间约10分钟。
复试成绩=专业基础成绩+专业综合成绩+综合能力成绩。
(四)复试成绩
复试成绩由复试小组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。每位考生的成绩取专家打分的平均值作为该考生在本组的复试成绩。对有多组复试小组的专业,为消除组间差异,将各组复试成绩加权,取加权平均值作为考生的复试成绩。对仅有一组复试小组,直接取算术平均值作为考生的复试成绩。
(五)拟录取
参照《华东理工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》。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招收“申请-考核”制博士学位研究生以学院为单位进行统筹招生,根据考生报考类别 (非定向、定向)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别排序,结合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分别确定拟录取名单。综合成绩=专业基础+专业综合+综合能力。综合考核复试中任一部分考核低于60分不予录取,综合考核复试成绩相同考生,依次按照专业基础、专业综合、综合能力降序排列。未进行体格检查或体格检查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。
(六)其他
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,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,我校将按照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有关要求,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。复查不合格的,取消学籍;情节严重的,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。
本细则由学院学术型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。复试期间若有咨询或投诉可与招生秘书联系。联系方式电话:64252820 邮箱:yhzhou@ecust.edu.cn。办公室:实验十九楼104室。